第384章 那个年月(113)三更
那个年月(113)
今年,为了让江淮跟印辰和胡枫多接触,两人回研究所的时候本来不想带孩子的。谁知道他们还没走,印辰和胡枫就奉命归队了。连老爷子也忙了起来。
毕竟阅兵是大事。
郭永红和梅抗美都是公安系统的,听说也忙着什么治安整顿。
印昆已经被打去上班了。
这家里就剩下印薇带着晓晓。
林雨桐和四爷也不多呆,干脆带孩子回所里。
“不坐大汽车。”雨生心有余悸的道。
四爷揉揉雨生的脑袋,“不坐了。”到底是老爷子叫司机送了一程。
“原来还是小汽车舒服啊。”夜生在车里伸伸懒腰,也不觉得挤了。
还是要对比一下,才知道现在的一切,有多么的不容易。
上班后,人心都有些动摇。因为要开始评职称了。
虽说要评了,但怎么着也得有小半年的准备期。
紧接着,又有个大学,拜托云师傅,说是要请几个专家去,一周安排一两次课,给学生们讲讲实用性的课程。
那么两个办公室,都得派一个人去。
听说,人家大学多给一份工资不说,这在以后评职称的时候,也是一个加分项。
林雨桐有孩子,自然是出不了门的。所以,她主动放弃了这个机会。
蒋师傅却把机会给了何田。因为大家或多或少家里都有些事情脱不开身。
何田却没有牵挂。
自己这边的办公室根本没有争议,就定下了人选。
但是四爷那边,却起了争执。云师傅当然想叫四爷去,但四爷正帮着云师傅整理资料,总不能半途而废,毕竟,云师傅对他这本书,可是倾注了太多的心力。
所以,四爷肯定是不去的。于是,他给云师傅推荐了苏杭。毕竟两人的交情更好些。
本来都已经定下来了,谁知道红姐怀孕了。两人都三十大几的人了,早都不奢望孩子了,没想到这个时候突然有了,那真是天大地大,孩子最大。
苏杭要照顾孕妇,也就去不成了。
于是这个名额,就悬而未决。
后来,大家一致推举了一个叫宁海的人,这个人四十岁上下,是个老好人。平时不争不抢,轮到他也不奇怪。
谁知道这消息刚放出去,第二天在食堂,周平就大喊宁海不是老实人,说是人家拧了她屁股一下。
宁海有嘴难辨,当即就气的住了院了。
办公室里的其他人要么年轻,要么资历不足。于是,唯一能选择的就是张革新了。
第二天,张革新就带着周平,去给宁海赔礼道歉,说是当时是误会了。甚至,周平还用大喇叭,当众道歉,回复宁海的名誉。说是当时她自己碰到了椅子角上了,一着急就误会了。
张革新亲自去找了云师傅,“……还是让宁海去吧。我去不合适了。这事都是我爱人惹出来的。她就是个没文化的女人,喳喳咧咧的。本来已经对不住宁海了。再要占了人家的机会,我成什么人了?坚决不行。”
可宁海气的高血压犯了,那边需要人,哪里能等?
再说了,谁是傻子了?看不出里面的猫腻吗?
云师傅不喜欢张革新这样的人,但还是平和的道,“就是你去吧。你的专业能力还是毋庸置疑的。”
尽管人缘不好,品行也有待商榷,但是专业能力还是不能否定的。
张革新满是愧疚的走了。听说,晚上还提了大包的东西,去了宁海家去道歉。宁海的老婆是乡下人,平时就是在所里,搞一搞所里的卫生。但却是个泼辣的人。把张革新大骂了一顿给哄了出去。
胖婶跟林雨桐学了当时的情景:“宁家的,也是个有意思的人。骂也骂了,撵也撵了,但是东西却没给扔出来,反倒是留下来了。”
林雨桐摇摇头,下巴指了指斜对门的方向,“真是为了评职称,什么事都干得出来。也豁得出去。”
胖婶摇摇头,“周平看着厉害,其实没心眼。”
真正有心眼的是张革新。
只要有利益冲突,就有这样那样的事,在所难免的。
有人的地方,就有江湖。这话放在哪里都适用。
这两天,苏杭常过来找林雨桐研究菜谱。
“你说这孕妇咋这么能折腾呢?闻见豆腐她觉得有怪味,闻见鸡蛋她觉得腥气。你说,这刚过了年,新菜又没下来,给她吃什么?”苏杭围着围裙,一副居家男人的打扮。
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,这叫林雨桐怎么说,“你去问问,她想吃什么?说出一样来,总有个目标不是?”
红姐哼唧了半天,才说是想吃蛋糕和巧克力。
雨生听见了,就跑进卧室,把他们的一包巧克力都给了红姐,“给弟弟妹妹吃。”
这是印昆想办法给这些孩子弄回来的,林雨桐总是限制他们吃巧克力,他们其实也挺馋这个的。没想到这孩子关键时候还挺大方。
红姐闹了个大红脸,怎么能抢孩子的零嘴呢。
正是因为这些东西不好买,她才一直没开口难为苏杭的。
“拿着吧。”林雨桐塞给红姐,“他们吃多了这个坏牙,我一般很少就他们吃。”
蛋糕倒是好办,老莫餐厅就有卖的。
花了一个月的工资,买了两个蛋糕。折腾了苏杭一天时间。给了几个孩子一个,给红姐留了一个。
吃完了之后,红姐再也舍不得买这玩意了。太贵了。
只能去副食品商店里买两斤鸡蛋糕。
鸡蛋糕在现在,属于比较奢侈的点心。
胖婶还说,红姐这是借着有孕,自己解馋呢。没听说谁家孕妇想吃这些东西的。“有盘酸萝卜就不错了。”
过了这个劲,又开始想吃水果。初春的时候,哪里有什么水果。总不能天天买水果罐头吃吧。这日子还过不过了?
所以,林雨桐看见,红姐天天啃红萝卜啃的香甜。
等到了换季的时候,所里竟然破天荒的,给大家起了工作服。
不管男女,全都是藏青色的。这还不算,关键是样式上,竟然全都是西服。
领子开的很大,只扣两个扣子的那种。后面还开着一条岔。
林雨桐心说,过年的时候,老爷子还骂这是假洋鬼子。如今呢?
“你是不知道,现在各个单位都西服当工服。甭管是卖菜的,还是卖粮食的,满大街瞅瞅去,全都是一个样子的衣服。”胖婶穿着西服有点紧。不过还是很精神的。
林雨桐拿着这个不管是料子,还是做工,都次的不行的西服,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
这个时代的人,做什么都起哄。一旦流行个什么东西,那么,恨不能男女老幼,都穿成一样的。
林雨桐穿成这样,总觉得自己像是卖保险的。其实,样子还没人家的好看。
正想着怎么把衣服改一下,结果胖婶拿着几件衣服过来了,“你这边有什么灰色的线没有?”
灰色的线?
林雨桐道:“我要找找?”然后就去看胖婶手里拿着什么。也好看看能不能找到颜色相近的线。
结果一看,差点没笑出来。
“胖婶,你怎么把人家这玩意给缝上了。”林雨桐指了胖婶手里的牛仔裤道。这牛仔裤的膝盖上破了两个洞,明显就是新款的乞丐装嘛。以前是补丁,现在终于能露肉了。这叫一种进步吗?
胖婶手里的裤子是她的小儿子的,她气道:“以前,咱们是想找一件没补丁的衣服不容易。现在好了,穿得起衣服了,就整的一上面都是洞。我能看着他穿着这个满世界溜达去。赶紧给缝上。”说着,又拿出另一条裤子,“你瞅瞅,这得气死我啊。”
原来是将裤腿剪成一缕一缕的,乞丐个彻底。
林雨桐真的觉得现在这社会特别有意思。
一方面,没有时尚观念的人全都是随大溜的起哄。别人穿什么他就穿什么。这是守旧的一个极端。
另一方面,个性张扬的人也大有人在。比如现在的年轻人。真的很大胆。像是剪成这幅德行的裤子,三十年后,都少有人敢穿到外面去。这又是一个前卫的极端。
就见胖婶拿着剪子,将小腿以下全都给剪了,“我叫你时髦!叫你乞丐!叫你流行!我宁愿把着裤子全都给剪喽,叫他当大裤衩穿。”
林雨桐笑的不能自抑,好说歹说,才没叫胖婶给人家孩子将这牛仔上的洞给缝上。
两人正说话,就听见外面一声尖叫之声。叫人吓了一跳。
“……张革新!你个不要脸的,你还敢说你没偷人,这是什么……这是什么……你还敢跟我说离婚!”周平的声音带着尖锐。
林雨桐和胖婶一听,就赶紧出去。
“什么偷人?难听死了。”张革新的声音也不低。这还是林雨桐第一次听到这个人大声说话。
“哪个贱人?你说……是哪个贱人?”周平声音越尖锐,“是不是何田?是不是何田?我找这个贱人去。”
去大学兼课的,只有何田和张革新。难怪周平会这么想。
“少胡说八道。”张革新的声音低下来,“离婚吧。咱们没有共同语言。”
“是不是那些大学生?”周平喊道,过了一会子,才又道,“这信,就是女学生写给你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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